2011年6月22日 星期三

真的能壓制到能價上升嗎?

立法會晚上三讀通過打擊炒樓活動的額外印花稅的條例草案。
按照規定,在去年11月20日起取得住宅物業的人士若在取得該物業的24個月或以內出售或轉讓該物業,除非有關交易獲豁免,將按照持有物業期限的長短,繳交額外印花稅。
住宅物業在半年內轉手,要交15%印花稅;半年至一年內轉手,要交10%印花稅;一年至兩年之內轉手,則要交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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